導遊冀新法設過渡期予轉型
有導遊業者表示,《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實施,為行業帶來規範發展新契機,推動行業加速轉型,有利健康發展,但希望可清晰界定導遊職責並設過渡期,避免“一刀切”。
冀釐清職責勿一刀切
澳門專業導游協會會長胡惠芳表示,行業長期以來所形成的運營模式,難以在短期改變,導遊群體需時逐步適應。尤其責任劃分問題,低團費、零團費等現象並非由導遊主導,導遊作為被聘用方,不應承擔相關主要責任。
此外,新法旨在制止亂象,不排除令依賴此類團維生的導遊,接團量減少。 新規實施將帶來一些實際操作問題,業界期待可清晰界定導遊職責,避免從業者陷入“接團怕被罰、不接怕失業”的兩難。建議設置合理過渡期,避免“一刀切”,讓行業穩步向純玩團、研學團等方向轉型。
訂製團要求高需增值
胡惠芳希望政府、各業界攜手合作,共同破解發展難題。如導遊目前面對執照語種限定與實際服務需求的匹配問題。東南亞華人多,有條件可提供潮洲話等方言服務,惟缺乏明確規範,讓部分從業者感困惑。
談到目前行業轉型,她稱,傳統大型團日漸減少,僅在淡季房價較低時有部分非優質大型購物團。小型、家庭訂製團成為趨勢,這類團隊注重個性化體驗,旅客不再滿足於上網都可查找到的歷史文化講解,而是希望獲得專屬服務與情緒價值,這要求導遊跳出傳統知識輸出的框架,通過優質服務提升顧客的旅行幸福感。惟這變化並非全體行業可受惠,以往“有客即有工開”的模式逐漸轉向“優質導遊才有工開”,收入結構與服務質量緊密掛鉤。
主動參與研學團培訓
如今導遊意識到職業競爭力源於多語言技能、訂製化服務能力與個人品牌建設,不少人主動參與研學團相關培訓,深耕細分市場,通過積累回頭客穩固業務。
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