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新法擴大合法經營空間
《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將於今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新法簡化發牌程序、細化對組團社和地接社責任的規定等。旅遊業界表示,業界與當局一直有緊密溝通,認為新法將推動行業更規範,並適度擴展業務邊界。
明確界限便執法監管
對於日前有居民反映,因應新法實施,其居住的屋苑內將不再提供屋苑穿梭巴士服務,擔憂影響大廈長幼住客出行。
旅遊業議會會長胡景光指關注到有關事件,他表示,過往旅遊巴運輸業務僅限服務旅客出行,新法更明確旅行社可向宗教團體、其他非牟利法人或機構、學校及高等院校所舉辦的相關活動,以及公共部門或實體履行職責提供接待或中轉服務。新法在業務範圍的合理擴充方面有所優化,以屋苑穿梭巴士服務為例,新法並非改變原有規定,而是明確界定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便於行業執行與政府監管。
對於新法實施,此前有業界擔心生存空間受壓。他解釋,部分業界或有感業務被收窄,但只是過去的不規範行為被正式禁止,而非壓縮合法經營範圍。新法把以往未被允許的部分業務合法化,整體上擴大行業合法經營空間。
嚴管零團費低價競爭
新法同時針對入境旅行團沒有本地導遊接待、地接社提供的服務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自費活動的推廣和提供等作出規範。他指出,嚴格規管“零團費”、“低於成本價”等行為,業界普遍認同,這些不規範經營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影響整個旅遊業的長遠發展。新法亦要求旅行社必須把旅行團資料輸入旅遊局數據庫,在行程資訊上更加詳細,將進一步強化對旅遊服務質量的監管。
另外,新法在保險保障、旅行社保證金等作了調整優化,擴大保障範圍,又兼顧到業界的實際經營需求。業界一直與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對修法內容總體持支持態度,認為行業環境規範化,將有助提升行業公信力,帶動旅遊業向好。
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