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競爭 促電信發展惠民
今年經濟穩中有進,但前景不確定性不少,企業經營底氣不足,“減價”成為刺激消費主要手段。電信行業亦如是。目前本澳電信業競爭並不激烈,各營運商的通訊基建持續優化,行業生態健康發展,但收費偏高、優惠乏力,用戶普遍不滿。
今年九月中,政府與澳門電訊就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短期續約兩年,以配合《電信法》進度,並要求落實針對居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一個月後,相關電信商公佈明年實行一次性通訊服務減免方案,涉及三千三百萬元。受惠對象涵蓋中小企、大企、政府部門及個人客戶,方案已獲郵電局批准。減價方案受眾廣泛,但實際減幅和優惠力度與公眾預期仍有頗大差距。政府僅回應需要平衡點,輕描淡寫,引發公眾對營運商“簽約誠意”的質疑,以及對政府把關力度的疑惑。
本澳人口少,但電信行業發展緊跟國家步伐,積極與國際接軌,各電信營運商不斷投放資源優化自身基建,務求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雖然近年本澳通訊及網絡穩定性大有改善,各家電信商亦有持續推出優惠方案回饋客戶,但整體收費較鄰近地區高、優惠乏力。且市場競爭越來趨於“和諧”,多少令營運商減價意慾、次數與幅度均無突破,消費者更難望從市場競爭中受惠。
減價方案要達到客戶的“心水價”並不可能,優質的通信服務在於網絡穩定、安全,用戶帳單一目了然。若營運商的減價方案,以為可以贏得用戶好感和獲得感,但巿場反應不似預期,問題值得反思。
特區政府逐步收回特許資訊的主導權,加之《電信法》推進立法,有望營造更公平的巿場環境和秩序。只有製造公平環境,鼓勵投資者入場,推動適度競爭,才可達到多方面受益。
政府既有責任管理好資產運用,監督營運商服務表裡如一,也有責任為用戶做好“議價”及把關工作,確保營運商能力、減價方案與大眾需求匹配。在“平衡點”中保障各方合理得益,才有利巿場健康發展,拉近各方期望值。
春 耕
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