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制度擬設三專項計劃

2021-11-10 13:25:35 40

    特區政府人才發展委員會主辦《人才引進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昨舉行。為期四十五天的《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期今起至十二月廿四日止。文本建議結合澳門實際情況,設“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以支持四大新產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引四大產業領軍人物

    新聞發佈會昨下午四時半假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社會文化司司長、人才發展委員會副主席歐陽瑜,社文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何鈺珊,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社文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簡佩敏,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職務主管吳麗燕主持。

    歐陽瑜表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要在既有的基礎上有步驟、分階段有效加以推進。在深合區支持下,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是澳門未來有發展潛力、可優先發展的新產業。故特區政府計劃首先引進該四大新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借助他們的技術、經驗及市場網絡,帶動和支持本地產業及行業發展。發揮帶教作用,培養本地人才。

    首階段年引不超千人

    前期調研基礎上,建議設三類專項計劃:“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高端人才即諾貝爾得獎者等公認稀缺人才。優秀人才是行業領軍人物,可帶技術、核心團隊落戶推動產業加速發展;高級專業人才即有較高學歷、專門技能和專業經驗。

    高端及優秀人才,允許以跨境、移動方式服務澳門,無須獲本地僱主聘請;高級專業人才須先獲得本地僱主聘請,薪酬須達到一定水平。限額方面,高端人才不設限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將採取定額、定向、定點的方式,作出科學估算,釐定引進額度上限。參考香港經驗,首階段每年引進數量不超一千名。

    將定期評估人才貢獻

    新的人才引進制度,將完善現有機制,並在各類人才引進計劃內清楚列明人才的類型、條件,以及設有公開透明的評分標準,以便申請人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評估,評審項目包括:年齡、學歷、專業資格/行業認證、工作經驗、個人成就、語言能力、家庭背景,以及創業/發展/投資計劃等。

    為確保人才引進計劃符合政策目標,有必要定期評估所引進的人才對本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貢獻情況,按照實際情況與需求及時調整,並適時檢視人才引進的各項機制,優化各項計劃及其執行措施。

    本月將舉行四場諮詢會。

   來源:澳門日報